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政协委组工作 及委员履职情况考核的通知
时间:2019-11-22
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政协委组工作
及委员履职情况考核的通知
市政协各委办、各委员活动小组、各位委员:
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市政协委组工作及委员履职情况考核工作,根据《政协高邮市委员会2019年度委组工作考核办法》、《政协高邮市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情况考核细则》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本届高邮市政协委员活动小组、委员。
二、考核步骤
市政协各委办、各委员活动小组和全体委员,要严格履行考核程序,确保考核程序规范、考核结果公正。具体步骤为:
(一)由委员活动小组组长填写《市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工作情况表》(见附件1),委员本人填写《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》(见附件2),分别按照《政协高邮市委员会2019年度委组工作考核办法》、《政协高邮市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情况考核细则》规定自我计分,并由各委员活动小组组长签字确认,并提供相关依据材料;
(二)由各专委会负责对本委活动小组活动开展情况及委员参加本委活动、书写提案、反映社情民意、参加各类会议和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进行审核,由各专委会负责人签字确认;
(三)市政协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专委会、各小组审核评定情况进行复核及积分确认,确定委员活动小组以及委员2019年度履职积分情况。
(四)考核意见报主席会议审定,确定先进活动小组一、二、三等奖以及优秀委员、诫勉谈话委员名单。
三、时间安排
(一)各委员活动小组于2019年12月5日前完成活动小组自评及本小组委员参加小组活动审核确认工作,并将《市政协2019年度委员活动小组工作情况表》、《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》分别集中交至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;
(二)2019年12月6日—10日为市政协各专委会审核确认时间,确认后集中交至市政协城乡联络委;
(三)2019年12月11日至20日,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核、积分确认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(一)市政协各专委会要督促各委员活动小组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开展审核、确认工作;
(二)各活动小组、委员要分别规范填写《市政协2019年度委员活动小组工作情况表》、《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》,要认真据实填写,按时提交,并将委员活动小组总结及记录簿一并交至市政协办公室;
(三)委员可登录高邮市政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《市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工作情况表》、《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》,将纸质登记表,提交所在活动小组,统一报送市政协。
联系人:陈 岑 联系电话:15052568500
电子邮箱:617788155@qq.com。
附:1、《市政协2019年度委员活动小组工作情况表》;
2、《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》。
市政协办公室
2019年11月21日
附件1:
市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工作情况表
(2019年度)
小组:
类别 |
内 容 |
自评分 |
考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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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 活动 情况 |
主题活动 15分 |
开展活动 次,有活动方案的 次,有无上报委员书面典型事迹,如有,委员姓名: ,有无得到市政协专题简报宣传,如有,具体目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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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员活动周 5分 |
有无及时上报委员活动周总结: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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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组活动 10分 |
全年开展 次活动,记载 次,市政协网站报道 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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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言 献策 情况 |
提案工作 20分 |
本组委员 人,提交 份提案; 小组集体提案 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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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情民意 20分 |
上报 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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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研文章 5分 |
报送调研文章 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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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员 管理 情况 |
委组学习 4分 |
组织学习 次,有记录 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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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活动 6分 |
组长、副组长缺席市政协会议 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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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全会 10分 |
本组委员缺席全会 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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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 台账 |
计划总结 2分 |
全年计划、总结有无上报: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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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组台账 3分 |
有无《委员活动记录簿》: 。 不及时记载 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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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加分 情况 |
提 案 |
本组有重点提案: 篇,优秀提案 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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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情民意 |
被市政协采用 份,有无领导批示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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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研文章 |
全会交流发言 篇,其中书面交流 篇,口头发言 次;在市级以上政协系统刊物发表 篇,文章题目: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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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担议题 |
提交有关活动(如常委会、主席会、论坛等)调研发言材料 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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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项目 |
本组活动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 次,具体是 ; 有无委员工作成绩突出被上级表彰的: 。具体是 ; 委员走访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时间 ,本组捐款 元,捐物折价 元,有无影像 ; 有无市外考察调研活动 ,具体成果是 ;有无建成委员活动之家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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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委员小组组长签字) 年 月 日 |
(专委会负责人签字) 年 月 日 |
考核合计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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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领导小组 评议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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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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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
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
(2019年度)
个人基本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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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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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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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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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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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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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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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电/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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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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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信息本年度是否有变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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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变动,是哪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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履 职 情 况 |
自评分数 |
考核分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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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参加委组活动 25分 |
请假 次 |
提交发言 材 料 |
口头 篇 书面 篇 |
说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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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勤 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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迟到 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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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出席全体、常委会议等 25分 |
全体会议 |
是否全程参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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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发言 材 料 |
口头 篇 书面 篇 |
说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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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假 |
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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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勤 |
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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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委会议(常委填写) |
参加 |
次 |
提交发言 材 料 |
口头 篇 书面 篇 |
说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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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假 |
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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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勤 |
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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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会议 |
参加 |
次 |
提交发言 材 料 |
口头 篇 书面 篇 |
说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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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假 |
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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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勤 |
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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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书写提案 25分 |
提交 份 |
立案 份,其中重点提案 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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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提案名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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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反映社情民意 25分 |
提交 篇 被录用 篇 |
目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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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其他 |
有无调研文章被国家、省、扬州市政协及相关报纸、刊物采用,如有,具体情况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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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无以委员身份参加帮扶助困慈善活动,如有,具体情况:
开展委员走访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活动中,有无捐款、捐物,具体情况:
有无承担市政协指定的有关活动,如有,具体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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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评总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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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人签字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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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委员小组组长签字) 年 月 日 |
(专委会负责人签字) 年 月 日 |
考核 总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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